第134章 试吃 最后决定加入谢宁的阵营
“老方, 今儿吃什么?”
“给我来两个包子,一个肉馅一个酸菜馅。”
“好嘞!给您的包子。”
老方接过包子摊老板递过来的包子,递给他几个铜板, 然后就来到旁边的馄饨摊上。
“老板, 来一碗馄饨!”
馄饨摊子的老板是个老婆婆, 此时正在包馄饨, 闻言擡头,看到是熟悉的面孔, 露出一个笑容。
“来了?今天还是老样子吗?”
老方啃着包子:“还是老样子,多放点辣椒酱。”
老婆婆笑道:“知道,大早上吃这么多辣椒,也不怕辣肚子。”
老方自豪一 笑:“谁让老方我肠胃好呢!一点儿问题都没有。”
辣椒这东西是一年多前突然出现在京城里的, 当时城里新开了一家古董羹店,最受欢迎的锅底就是用辣椒做的。
老方当时听别人说过, 但他只是个开茶水摊的,平时就卖点劣质的茶水和瓜子,一个月赚不了多少,可去不起那种看起来就去不起的酒楼。
只是偶尔经过那酒楼, 会闻到飘出来的香味,又呛又诱人,把他馋得不行。
结果过了几个月,大街上突然多了很多卖辣椒的摊子,还有各种辣椒酱和辣椒粉, 老方才吃到了辣椒。
老方当时就吃上瘾了, 买了一堆辣椒制品回去,现在每餐没点辣椒吃都感觉不得劲。
这个馄饨店在这条街上开了十几年,汤底熬得老道, 有不少回头客。别看摊主是个老婆婆,为人却不迂腐,极懂与时俱进,看不少客人喜欢吃辣椒,便也配上了辣椒酱。
老婆婆手艺了得,自己也会琢磨,做出来的辣椒酱比别人卖的都好吃,不少人为了这口辣椒酱才来吃馄饨。
老方没等多久,在一个包子吃完之前,老婆婆就把馄饨端了上来。
用勺子舀起一颗馄饨,伴随着香辣的汤汁,一口咬下去,辣椒独特的滋味刺激着味蕾,馄饨皮薄肉嫩,早晨来一口享受极了。
老方慢悠悠地享受完他的早餐,在摊子上歇了歇,才往自己的茶水摊子走去。
茶水摊子虽然卖的是劣质的茶水,但也有不在乎口感的人来喝上两碗来解渴,比如茶水摊子旁边开书铺的胡掌柜。
胡掌柜是那间书铺的东家,铺子是祖传的,生意还不错。但胡掌柜却是个抠门的,喝茶从来不去高档的茶馆,就喜欢来老方这里喝,两个铜板他能喝一天。
自从报纸出来后,老方就喜欢上了看报纸,每一期报纸都会买。一开始是从报童手里买,后来胡掌柜的书铺有报纸卖后,他就从胡掌柜的书铺里订报纸,胡掌柜来喝茶时,顺便给他捎过来。
“来一壶碧螺春。”
胡掌柜撂下这句话的同时,也撂了一份报纸到桌面上。
今天是新一期报纸的发刊日,老方早就在等着了,胡掌柜没让他等太久,茶水摊刚开,胡掌柜就过来了。
老方熟练地掏出一把碎茶叶,扔到茶壶里,再舀一勺正烧着的开水冲到茶壶里,然后利索地拿到桌子上。
“您的茶来喽!”
胡掌柜没有第一时间就拿起茶壶倒茶,得等一段时间,把茶叶的香气激发出来,喝起来才有味道。
清晨的茶水摊上没什么人,只有胡掌柜这个无所事事的人在。
老方坐到胡掌柜对面,随手拿起桌上的报纸,问道:“今儿报纸上有什么新鲜事儿吗?”
胡掌柜摇头:“还没看呢,早上有事儿耽误了,不过现在看也不迟。”
说着胡掌柜又从袖子里掏出一份报纸,和老方两人面对着看了起来。
胡掌柜能经常来老方这儿喝茶,还有一个重要原因,那就是老方和他一样,喜欢看报纸,而且两人观点相似,交流起来很有共鸣。
除此之外,老方这里人多,讨论报纸内容的人也多,胡掌柜就喜欢这种互相探讨交流的感觉。这会让他有种文化人的感觉。
看了半晌,老方突然开口:“老胡,你说这报纸上写的土豆是什么?你见过吗?”
胡掌柜看报纸的速度和老方是一样的,闻言下意识地说:“不知道,我也没见过。”
老方也没说什么,继续低头看报纸,过了一会儿,老方又问:“这土豆真有这么好吃吗?”
这时候胡掌柜已经看完了今日的新闻故事,上面写的是一个人机缘巧合之下,得了一样新鲜吃食,让厨子把这种作物做成吃食后,端上桌的一瞬间,就香得不行,凡是闻到这个味道的人,都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。
主角对土豆的味道惊为天人之后,开始邀请一堆好友来家里做客,并用土豆做的吃食招待客人。
客人们被这些吃食给征服了,并纷纷为这些吃食写诗写文章。
“瞧瞧这首诗里,把这土豆形容得多好吃!,金灿灿的颜色,酥脆软糯的口感,真想试试这土豆是什么滋味!”老方见胡掌柜不说话,便自言自语起来,说着还吸溜起口水来。
胡掌柜皱着眉头:“什么时候有土豆这种作物了?老胡我在京城里消息灵通,怎么没听说过这样东西?”
老方摇摇头:“你消息再灵通又如何,还能知晓天下事不成?”
胡掌柜想想也是,便不纠结了。接着便开始像老方一样好奇,这东西到底是什么新鲜玩意儿。
“肯定很贵吧?”胡掌柜说道。
老方盯着报纸上的字,点头道:“应该吧!这么多人称赞,不知得多贵!真想尝一尝。”
胡掌柜搁下报纸,给自己倒了一杯茶,茶水如今还有点微烫,不过吹吹也能入口了。
“我们就别想了,这么好吃的东西,平民百姓哪里吃得起,估计只有那些达官贵人才能吃得起。”
老方“啧”了一声,然后可惜地合上报纸,起身给来茶馆的熟客冲茶去。
本以为是不可能有机会品尝到这种新吃食,不料他去冲茶的功夫,胡掌柜突然站了起来,攥着报纸冲到他跟前。
“这报纸上写了,明天会在城南丶城西丶城北三个地方,各设两个摊子,专门卖这个土豆!有兴趣的人可以去买来尝尝!”
老方拎着茶壶的手一顿,半信半疑道:“你不会诓我吧?摆摊子卖土豆,这土豆很便宜吗?不是应该出现在那些华贵的酒楼里吗?”
“真没骗你,不信你自己看,连地址都写了。”
“谑,还真是,难道这土豆是个便宜货?可故事上写着一颗土豆都要一两银子了。”
“这我老胡哪里知道,反正我是打算明天去瞧瞧,甭管贵贱,高低得尝一尝。”
这可是读书人都称赞的吃食,他老胡吃了,岂不是就跟读书人一样,沾上了读书人的光。
一两银子而已,咬咬牙也不是不能拿出来,顶多秋季的衣裳先不做了,去年的还能穿。
胡掌柜问:“你要不要去?要去的话,我们可以结伴?”
老方一向是个凑热闹的人,听到胡掌柜说要去,当然也要去看看,吃不吃另说。
“行,你明天来茶水摊这里找我。”
两人就这么约定好了明天的行程。
老方的茶水摊和胡掌柜的书铺都在城西这边,根据就近原则,两人去了城西这边的摊子,正好离报社很近。
摆摊这个主意是陆川给谢宁出的,一样新鲜吃食,自己没有吃过,报纸上写得多好吃,很多人都不会相信。
在陆川前世时,很多商家的推广营销方式,若是化妆品护肤品这种东西,就送各种小样试用,若是吃食,则会让大家免费试吃,加深大家对这种吃食的了解,才会有人来购买。
这次谢宁就是要把土豆这种吃食,推广给广大百姓,让他们意识到,土豆是好吃的东西,土豆能卖大钱。
这样普通百姓就会买土豆来吃,而有田地的农户,也会因为市场需求而大力种植,极大地尽到宣传的效果。
这些用来做宣传的土豆,还是谢宁向王公公申请,王公公又向圣上递上了完善的宣传计划,圣上才特批了一些土豆给报社。
谢宁也没让人做什么覆杂的吃食,就直接做炸薯条和炸薯片这两样小吃,让大家尝试一下土豆的滋味。
相信只要尝过薯条和薯片的人,就没有几个不喜欢的,到时候吃上瘾,却发现没有土豆得卖,心心念念几个月,到时候朝廷表示有土豆种子可以卖,肯定会有很多农户选择种植。
谢宁让人在报社不远处的街口,架了一口油锅,由黎星当大厨,拨了几个报童打下手。
小溪围着黎星转悠,小小年纪还能帮着黎星削土豆,不过切土豆这种活计,黎星就不敢让小溪上手了。
一开始还没有什么人,即便他们在街口架起了油锅,大家也只是路过时扫一眼。
直到黎星把第一锅土豆片下锅,土豆用油一炸,激发出浓烈的香味,才开始有人围过来。
炸出来的土豆片,洒点盐和辣椒,酥脆可口,小溪可爱吃了。
第一批土豆片谢宁没有直接卖给客人,而是用一个盆盛出来,摆在摊子前,让大家免费试吃。
陆川也来凑个热闹,说来惭愧,他是土豆的发现者,结果想吃顿土豆,也不容易啊。
上次是以宣传的名义找他岳父大人要,这次也是打着推广的名义找圣上要,都是为了公事,他和宁哥儿想昧下一些都不行。
陆川和谢宁夫夫俩,夹在一群百姓中,把自己当成普通百姓,来蹭试吃。
小溪看见了,直接瞪大了眼睛,好像在说“还可以这样”?
谢宁朝小溪嘘了一下,让他不要声张,小溪看看宁公子,又看看星哥哥,最后决定加入谢宁的阵营。